暂列金额比例规定的依据有哪些?
暂列金额比例规定的依据为工程的暂列金额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如工程设计有招标控制价时,暂列金额通常为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编制,列入其他项目费。采用工料单价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单独列项计算。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金额。
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买卖房屋需要交哪些税?
一、出售住房需缴纳的税费
1、营业税: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随营业税征收,计税金额为营业税的实际缴纳税额。税率根据地区划分分别是7%、5%、1%即市区7%;县城或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1%;
3、土地增值税:出售房产属于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出售方出售的房产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个人出售房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征税项目,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二、个人购买房产需缴纳的税费
1、契税: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人购买房产应当缴纳契税。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成交价格。契税适用税率为3%-5%;
2、印花税:不只是房产出卖方要缴纳印花税,房产购买方也应缴纳印花税。出卖双方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数额和房产出卖方相同;
3、另外,房产购买方还应对房地产证按件贴花5元。要缴纳的税费也会有所差异,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需要按照当地的管理政策足额缴纳税费,这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